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陈)8月3日5时30分,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12名干警组成执行小组,在该县城区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张某与周某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令周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2.5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未按期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未发现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周某一直故意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家中蹲守未果。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在堵到一个拒不还款的“老赖”后,发现周某家距这名“老赖”家很近,执行干警便提议到周某家“多看一眼”,这一去,竟发现周某就在家中。原来,周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规避执行,常年在邓州干活,偶尔会提心吊胆地回老家住两天,这次正好因为执行干警“多看一眼”,发现其在家。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严肃教育和释法明理下,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天履行2万元欠款,余下部分和申请人达成履行协议。
当天共拘传到案4人,执行到位金额22.8万元,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一致点赞。
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进入8月,“执行攻坚月”正式拉开帷幕,凌晨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将常态化进行,告诫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切莫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