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非法获取他人信息,实名注册空白手机卡出售牟利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17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2-08-10 09:25:25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振丽)以激活电子医保卡服务便利为由,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再对空白手机卡进行实名注册而非法获利。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对何某等1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多名被告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去年4月份,何某经朋友介绍,开始从事利用群众实名信息激活医保卡时进行支付宝“拉新”工作,每成功拉一个客户注册支付宝,从中获取10元至50元不等利润。后因支付宝“拉新”利润不高,且听说激活医保卡可以实名认证手机卡赚钱较快,何某以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揽当地医保电子激活项目,从中收取一个村组100元、“拉新”提成40%的好处费。

    同年6月份,宋某听说何某做医保注册手机卡效益可观,且不容易被查控,便找到何某合作。何某纠集宋某并招录他人,以激活电子医保卡服务便利为由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再对空白手机卡进行实名注册非法获利。后经审计,何某等17人非法获利共计60余万元。

    南召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等17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利用受医保部门委托给公民提供激活电子医保卡服务的便利,将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给空白手机号实名注册,并将实名注册的手机号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何某等17人有期徒刑5年、缓刑等刑罚,并处罚金。

    该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更禁止出售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如违规收集、获取、提供、出售个人信息则会触犯法律,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个人要增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轻易提供、泄露个人信息,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给自己及他人造成损失。⑥3

文章出处:2022年08月10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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