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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近日,68岁的郭某步履蹒跚地赶到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提交了一份离婚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与其62岁的老伴关某离婚。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和多方劝说下,老两口重归于好。
据了解,郭某与关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虽然双方没有生育子女,但双方是基于恋爱重组家庭,结婚10年来感情尚好,但近几年来因缺乏沟通,导致经常吵架拌嘴。郭某称,关某经常在县城打工,对自己关心、理解不够,夫妻之间缺乏温情,于是自己坚持离婚。关某则认为,自己因工作无法经常回家,但只要回家就给丈夫包饺子、买衣服等,也做到了对丈夫的关心,是丈夫不理解自己。
听完两人的诉说后,承办法官认为,二人之间并无原则性矛盾,更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甚至离婚的程度,如果只为满足郭某的诉求,不但解决不了双方之间的情感纠纷,双方之间的矛盾可能会进一步扩大。经过深思熟虑,承办法官决定给两位老人当一回“和事佬”。
随后,承办法官与二人约定好见面时间和地点。见面后,承办法官与二人相邻而坐,真诚地为双方理清矛盾纠纷,耐心聆听双方的倾诉。两个多小时后,二人心中积压的不满情绪经过发泄后开始慢慢缓解。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分别夸赞二人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对二人今后生活提出建议,希望双方珍惜多年的婚姻和陪伴,彼此携手共度晚年。二人被承办法官真诚的话语所感动,表示愿意相互谅解、相互尊重,同意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