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痒痒专盗内存条 二进宫领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0-05-10 09:13:23


57,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曾因盗窃电脑内存条被判刑的被告人陈航宇再次伸手盗窃电脑内存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并退赔给王文电脑内存条六个(价值1040元)。

被告人陈航宇系新野县城郊乡人。20076月份,其因盗窃电脑内存条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07815日刑满释放。2010121日,被告人陈航宇在新野县金牛广场王文经营的“星愿网吧”上网,趁无人之机,用随身携带的起子将电脑主机打开,盗走电脑内存条一个。

同月26日下午、27日凌晨6时左右,被告人陈航宇采用同样的方法盗窃“星愿网吧”电脑内存条五个。陈航宇将盗得的内存条全部卖给新野县房管局对面经营电脑诊所的汤红,获赃款280元。经鉴定,被盗电脑内存条价值1040元。

新野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航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价值104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陈航宇曾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再次因盗窃被审判,主观恶性较深,在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遂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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