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振丽)日前,南召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直声称没能力还钱的5名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履行了还款义务。
2021年4月,刘某向南召某银行借款20万元,郭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崔某等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南召某银行多次催要无果,将刘某等5人诉至南召县人民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南召县人民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5名被告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南召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案承办人张淘淘仔细研判案情,而后与5名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5名被执行人均表示无能力还款。张淘淘逐一对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明理,5名被执行人等人慑于法律威严,履行了还款义务。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