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赵晓东)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某建材公司一次性支付货款38万余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某新材料公司与某建材公司系生意上合同关系,自2021年开始,某新材料公司经常向某建材公司提供建材相关原料及材料,但某建材公司长期拖欠货款达38万余元不予支付,某新材料公司将某建材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涉及两家企业的发展,便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纠纷。经调解,双方同意各退一步,原告承担案件诉讼费,被告一次性支付货款,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解决。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