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刘娟)李某经亲戚介绍,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对方却未能按照约定交付。近日,该案经宛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深挖细查,得到圆满处理。
李某经陆某介绍,在裴某夫妇处购买安置房一套,并取得安置意向书,后却不能获得安置房也无法要回购房款,遂将裴某夫妇和陆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与裴某夫妇、陆某为亲戚关系。李某支付房款后不久,裴某夫妇以办理过户手续为由收回安置意向书。随后,陆某又把另一套房的安置意向书交给李某作为替换,但李某仍无法住进买的房子里。
法官叶俊凡在查明事实后,进一步深挖细查,了解到原来第二份安置意向书是陆某从崔某处购买的,崔某是从刘某处购买的,但崔某没有付清房款,所以刘某不交房,李某对此不知情。考虑到案情复杂,法官在庭审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还追加崔某、刘某为被告。
为查明法律关系和交易详情,避免连环追偿,保护各方权益,叶俊凡通过开庭边审理边引导,采用倒排办案法,即合同签订从上往下查,履行义务和付款情况从后往前查,环环相扣引导当事人说出实情。
经过叶俊凡释法析理,5名被告均认识到自身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叶俊凡又做原告李某思想工作,最终五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顺利获得房子。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