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着力化解中小企业“收款难”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的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28 15:37:53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相关部门: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当前,“收款难”成为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逾期未支付、变相拖欠、虚假还款等对中小企业的失信欠款行为,严重加大了企业的资金负担,也映射出区域营商环境优化不彻底、不全面。人民法院应立足民事审判职能,集中治理政务项目中对中小企业的涉诉欠款行为,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助力平稳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政务诚信建设,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结合我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严肃问责虚报还款金额或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的行为。

    (一)注重风险防范。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拖欠问题集中梳理分析,通过联系、座谈、发布典型案例、发布风险防范指引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罗列各类法律风险点,指导并规范中小企业及相关单位在政务项目中的市场交易行为,全面防范发生欠款纠纷隐患。

    (二)加大治理力度。对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的失信行为,依据诚信和公平原则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债权,经查明属于虚报还款或制造虚假争议的,依法予以司法惩戒,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其违规行为的线索材料。

    (三)推动实质化解。加大调解力度,加大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力度,着力促成在最大程度上有利于中小企业债权实现的还款方案,督促各方诚信履约,降低中小企业涉诉维权成本。

    二、清理整治通过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指定机构债务凭证或到指定机构贴现进行不当牟利的行为。

    (四)规范支付行为。对违反票据贴现规则的支付行为,或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的行为,审慎研究贴现行为的法律效力,依法保护中小企业融资利益。贴现机构对票据贴现业务的审查、管理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完善支付规则。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类票据”产品流通中出现的新型拖欠账款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市场风险提示和规范建议,推动完善“类票据”等债务凭证支付行为的相关政策、规则。

    (六)加大打击力度。发现通过违法违规支付行为进行不当牟利,涉嫌经济犯罪或职务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损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厉打击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

    (七)实行联合惩戒。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虚假还款、变相拖欠等行为,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区域范围内定期发布失信单位失信行为负面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失信行为的约束惩戒力度,助推政务诚信建设。

    各基层法院、本院相关部门要立足审判职能,发挥专业优势,充分考量市场主体实际发展情况,多点发力,实质破解中小企业“收款难”的困境,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发展活力。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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