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近日,南阳市中级法院联合南阳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南阳中心支行、银保监会南阳分局出台意见,探索建立“4+8”工作机制,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4”即由法院、金融局、人行、银保监四家单位共同组建南阳市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协作领导小组。南阳市中级法院院长任组长、其他三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阳市中级法院民二庭,办公室成员由协作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市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组成。
“8”即建立完善八项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及联络员日常联络机制、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完善金融案件审执协作机制、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协作机制、健全打击金融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完善重大金融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完善人才资源优势互补机制和完善金融法制宣传协作机制。(王海锋王彬孙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