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年轻人在玩网络游戏时因战术问题发生争执,继而约定在现实中用“决斗”解决问题,结果一位被打伤,一位被判刑。5月18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买子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0年2月1日晚,现年21岁的被告人买子博与另一年轻人王某在互联网上玩同一网络游戏时因为战术问题发生争吵,两人随后在网上约定在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瓦南小学门口“决斗”。当晚九点,二人赶到“决斗”地点,见面后发生厮打,买子博持铁棍将王某头部打伤后趁乱逃走。经法医鉴定,王某构成轻伤。2010年2月26日,买子博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王某1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买子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买子博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民事部分已调解处理,赔偿兑现,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