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桐柏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尹某收到法院转入其账户的15万元执行款后,将一面锦旗送至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感谢法院依法保障其实现权益。
2017年2月9日,张某将一套位于桐柏县城郊乡某小区的单元房出售给尹某,双方签订购房合同。2020年6月,尹某进小区装修时,小区开发商拒绝认可尹某与张某签订的购房合同。协商无果,张某被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张某分三期偿还尹某购房款及违约金共计19万元。张某给付4万元后,剩余钱款未按期履行,尹某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在实地调查走访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被执行人承诺还款但希望申请人再给自己一些时间,以免影响其资金周转和生意正常经营。为防止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执行干警提出以被执行人名下一车辆为担保物,如若被执行人未按此次协商的日期履行,将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扣押拍卖。
11月30日,被执行人将案款一次性履行完毕。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均表示非常满意桐柏法院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执行理念,让原本站在对立面的双方实现握手言和,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