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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付春霞)买辆二手货车,还完贷款后,卖车方却不给过户。日前,该案经镇平县人民法院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020年1月,杜某将其名下的货车以8.5万元卖给周某,因车辆系银行按揭贷款购买,尚欠银行12个月贷款4万余元,双方约定剩下的欠款由周某分12个月还给银行。银行贷款还清后,周某多次找杜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杜某一直推诿,周某将其诉至法院。
法官宁秀晓接到案件后,发现被告杜某不在本地,便采用网上庭审方式,倾听两人所思所想,通过耐心调解,使两人当庭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化解双方纠纷。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