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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李 笑)近日,南召县法院执行局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9月16日,李某驾驶二轮自行车自东向西行驶至皇后乡某路段,与对向行驶由贺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事故,后李某死亡。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贺某负次要责任。因赔偿事宜产生纠纷,李某母亲贾某将贺某和平顶山某运输公司诉至南召县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考虑到被申请人所在地正处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以及申请人身体实际状况,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执行干警决定对该案进行线上调解。在线上调解过程中,起初双方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经过干警耐心释理,并根据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细化各方当事人的具体责任金额。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一场困扰案件当事人的交通事故纠纷得以顺利执结。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