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精神,及时有效地保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多措并举,迅速行动,确保专项活动扎实开展。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龚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杰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
加大活动宣传,大力营造氛围。通过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对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为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逐案排查梳理,摸清案件底数。开展旧存案件大排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起案件。注重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排查摸底工作,对排查出的案件要列明案由,形成台帐。立案庭每周向专项办上报新立涉及儿童妇女人身权益的案件,关注审理动态。
畅通便民渠道,确保合法权益。凡对涉及此类的案件,进一步畅通立案、审判、执行等便民渠道,加强诉前调解,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措施。
强化案件督办、督查管理。建立案件跟踪制度,对于审结的案件要及时上报结果,对复杂、疑难的案件专项办及时听取汇报汇报情况,保证及时结案,按期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