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刘小宁)近日,卧龙区法院靳岗法庭法官及助理驱车赶往桐柏,为某泰公司与某建筑公司、某安公司之间纠纷进行实地调解,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某建筑公司尚有80万货款未支付给某泰公司,某安公司通过第三人抵偿某泰公司一套房子,但是某泰公司认为抵偿房屋没有办理证件,不能实现债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通过网络庭审了解了双方的诉求以及纠纷的症结所在,认为如果抵偿的房屋能够交付,将会促进案件进一步调解。在两家公司彼此缺乏信任的情况下,法官经过分析研判认为实地查勘抵偿房屋,让原告对房屋有直观的了解,可能会有效推进矛盾的化解。于是,法官在与当事人商议后,决定前往涉案房屋进行现场调解。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均为企业,为了早日化解矛盾,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虽然高速因天气被封闭,但法官依然选择赶往桐柏。等双方当事人均到达现场后,法官协调原告对抵偿房屋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在看到房屋“五证齐全”后,原告放下心来。瞅准时机,法官对双方分别进行沟通,充分释法析理、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