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长开庭认真细致,判决书道理讲得明白,虽然改判少给了钱,我也服气!”1月9日下午,家住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四棵树乡的杜某专程驱车70余公里来到南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要亲手将一面书写“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民二庭法官李新华手中。
杜某自2020年底开始给某矿产品公司供给方解石,剩余货款由某矿产品公司负责生产的负责人出具记账清单。2022年9月份,杜某依据两张记账清单起诉某矿产品公司要求支付货款19万余元。一审法院根据矿产品公司相关负责人出具的记账清单所示内容及随后的支付情况,认定矿产品公司欠付货款数额为16万余元。矿产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阳中院提起上诉,认为杜某所提交的记账清单部分字迹并非负责人所写且记账清单部门货物未实际交付,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鉴于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存在较大争议,负责审理该案的李新华在二审中要求矿产品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到庭,并在庭审中向双方当事人讲明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和诚信诉讼的纠纷处理的好处。庭审中,李新华对双方争议的问题逐一进行询问,同时对双方期间的货物交付和款项支付情况逐笔进行甄别,最终认定矿产品公司欠付杜某的货款数额为12万余元,并依法对本案进行了改判。
“李庭长对老百姓的事儿认真负责,很小的争议也征求双方的意见并要求提交依据,当庭算账让双方输赢都明明白白。”得知李新华已经退休,该案是李新华退休前所承办的最后一个案件时,杜某感激地说,没想到临近退休还这样有责任心,有这样的好法官、好法院,真是咱南阳老百姓的福气。
李新华是南阳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原庭长,已于2022年12月底光荣退休。卸任庭长及退休前李新华多次称虽然自己临近退休,但作为法官仍可以继续办案。考虑到李新华法律理论知识扎实、工作认真负责,南阳中院民二庭将2022年12月初所受理的12件买卖合同类涉营商环境案件集中交由李新华承办,该批案件全部在当月办结,平均审理周期仅为14天,其中有3件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