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操作大型吊车的司机,不仅要熟练掌握驾驶技术,熟知操作规程,还必须在了解地面工作环境和生产情况之后方可投入工作。5月20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吊车司机观察不周碰到高压线导致一人死亡的责任事故,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谭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谭双系南阳市个体司机,自有一辆大型吊车专门为一些工程队吊运建筑材料。2009年10月12日,谭双受他人雇佣操作大型吊车在南阳市天山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吊装下水管道。当晚8时,谭双没有按照操作规定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就开始起运下水管道。因起重臂过长,操作中起重臂碰到横穿马路的架空高压电线,掉落的高压电线正好碰到在下面作业的工人葛某某,致使其被电击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谭双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法院认为, 被告人谭双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发后,被告人谭双主动打电话报警,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