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9日至20日,由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承办的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民法典》解释与适用研讨会,在线上隆重召开。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沈飞、刘方昊撰写的《产品责任问题不宜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处理》荣获论文评审一等奖。
该论文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受害人将肇事人与电动车生产厂家一并起诉时应当如何处理进行了探讨。文章指出,生产厂家应当承担的是产品责任,产品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的性质不同,不能一并划分责任比例。从民诉法理论和实践上看,产品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不属于应当合并审理的情形。因此,产品责任问题不宜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