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引导企业“看长远” 两起纠纷化无形

  发布时间:2023-01-17 09:33:01


    

    “王庭长用心、用情调解,说到了我们双方的心坎上,就凭法官对企业难处的理解,我们同意调解。”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两家公司握手言和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对两家公司之间的另一起案件撤回上诉,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彻底得到化解。

    2021年7月,某汽车销售公司租用另一公司的场地开展业务,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五年。后受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等影响,汽车销售公司的经营出现困难,面对高额的房租,汽车销售公司向出租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但出租方认为为了将场地租给某汽车销售公司,自己公司前期对厂房进行整理、维护付出了较高成本而且还减免了对方三个月的租金,此时解除合同自己也会遭受损失。形成合同僵局后,汽车销售公司自行对租赁厂房进行腾退,双方还为此发生争执并报警。后出租方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汽车销售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租金,汽车销售公司向法院另案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出租方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对两起案件向南阳中院提起上诉。

    “约定的五年租赁期履行一年就要解除,汽车销售公司确实存在违约,但出租方也不能眼瞅着对方赔钱还要出房租吧?”调解中,承办法官王彬从双方的角度分别进行释法释理,并结合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大环境和疫情防控政策放开后可能激发的更大商机给双方讲解相关政策,引导双方搁置眼前“小争议”,立足长远谋发展,双方都对王彬法官的分析表示认可并改变对抗的情绪,自愿通过调解解决纷争,避免使公司因为诉讼贻误机会,造成更大损失。最后在法官引用法律规定和生效判决的耐心释法下,汽车销售公司同意支付出租方部分损失,出租方对汽车销售公司的违约行为表示谅解并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关系。

    调解结束后,由于汽车销售公司提起的另一起诉讼案件已经提前开庭,王彬法官又积极动员双方对另一起案件撤回上诉,最终实现两家公司之间的两起纠纷全部当场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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