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干警面对面释法 赔偿款当场支付

发布时间:2023-02-21 14:51:56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赵杨)李某驾驶电动四轮车撞伤行人席某,被交警部门认定为全责却拒不赔偿。日前,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2022年10月3日,李某驾驶电动四轮车与行人席某发生碰撞,导致席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席某不承担事故责任。席某就医疗费用向李某索赔,李某拒不赔偿,席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负担席某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3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约谈席某、李某,为他们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当场支付席某2万余元,该案顺利执结。②3

文章出处:2023年2月21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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