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邓州市人民法院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以社会稳定和谐为出发点,多措并举抓好刑事审判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表彰及群众的好评。该院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761件,审结754件,结案率为99%,刑事审判工作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少审庭被南阳中院评为“先进少年刑事审判庭”、荣记“集体三等功”。
该院刑事审判继续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又对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罪刑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缓刑。
该院积极探索刑附民案件中调解对量刑影响的新模式,努力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并大力推行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工作,全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633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4%,提高了审判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少年审判工作方面,该院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通过定期对未成年缓刑犯所在居委会、住所地进行回访考察,帮助少年犯改过自新;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解答咨询,加强对青少年的引导。
此外,该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重从快打击团伙犯罪、系列犯罪、跨区域犯罪和街头“两抢”等多发性犯罪。在全市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中,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件14人,“两抢一盗”犯罪案件331件489人,审结337件503人,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为邓州连续3年获得“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市”、群众安全感指数上升到92.33%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