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0-05-24 10:07:52



5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会议。南阳市国资委和商务局的有关领导、南阳两级法院的破产案件审判法官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就破产案件受理、破产管理人制度、新旧破产法的衔接、风险预警机制、职工安置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和交流,大家还就破产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座谈。

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成群对我市破产案件审判进行了总结,并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通过对一大批破产案件的审理,使一些劣势企业通过清算这一通道有序退出市场,促进了市场主体的自我完善;充分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核销了数十亿元的银行呆坏账;妥善安置了破产企业职工,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本结构的优化,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成绩固然喜人,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受理的大多数破产企业案件,企业停产多年,自有资产消耗殆尽,没有可处置的资产;资产变现难,债权清收难,职工安置难;债权清偿比例低,案件周期长,职工遗留问题多等等现实的问题和困难。为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要做到:严格把关,依法受理企业破产及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公正、高效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民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构建维稳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实现《企业破产法》在保障债权公平有序受偿、完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等方面的最大效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司法保障。

会上,大家统一了认识,明确了当前形势下破产审判工作对稳定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大局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对破产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这次会议的召开,必将对我市破产审判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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