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社旗县人民法院发出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令》 孩子犯了错误 家长需要担责

发布时间:2023-02-28 09:57:43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2月24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被告人小强(化名)、小亮(化名)的家长发出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2022年3月,未成年人小强和小亮抢劫路人,造成路人轻微伤,财物损失20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强和小亮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小强、小亮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1年零10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相应罚金。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被告人小强和小亮的父母疏于对其的管教,以致二人法治观念淡薄,走上犯罪道路。

    为切实增强监护人监护责任意识,法院向小强和小亮的监护人发出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二人的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多关注孩子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保障二人不再走上犯罪道路。③3

文章出处:2023年2月28日《南都晨报》C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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