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

  发布时间:2010-05-25 08:33:21


为更好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工作,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几年来,桐柏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健全各方面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调解工作的细则。为让更多的群众参与案件的审判、调解工作,让普通群众协助司法、了解司法,桐柏县人民法院增加了人民陪审员的数量,在今年年初,桐柏法院对外发出公开选任34名人民陪审员,并制定了相关细则,同时明确政治处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协调联络、组织管理等工作;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桐柏法院注重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桐柏法院定期集中开展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岗位轮训等活动,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了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在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的同时,桐柏县法院积极和财政部门联系,解决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各项费用,为人民陪审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保障。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我院出台了规定,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年终考评,评出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桐柏法院的多项措施促进了人民陪审工作,去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65%,调解案件达到90%,人民群众的满意率达98%,多数案件都做到了案结事了,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感,扩大了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面,提高了大众对司法工作支持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很大程度上消减了社会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和不满,赢得社会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正如桐柏法院院长柳殿奎所讲:人民陪审员是来自人民群众,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法院工作,可以更好的体现民意,凝聚大众的智慧,这也是实现司法的人民性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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