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工伤赔偿款当庭履行

发布时间:2023-03-17 09:40:35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刘 娟)近日,经过宛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多次向用人单位普法解惑、明确告知各项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薛某9万余元工伤赔偿款,薛某长达两年的维权之路终于画上了句号。

    原告薛某于2020年6月入职被告某公司,2021年3月27日,薛某在工作中手被机器挤压,导致左手骨折和多处神经损伤。公司支付医疗费后对其他损失拒绝赔偿。因当时薛某尚未做工伤认定,工伤赔偿暂时无法支持。之后,薛某提交工伤认定申请,2022年8月27日申请人收到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伤残鉴定作出后,薛某又开始了新的维权之路。经过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起诉至宛城区人民法院,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法官又敦促被告某公司当庭一次性支付,做到案结事了。②8

文章出处:2023年3月17日《南阳日报》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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