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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5月5日,桐柏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县教体局会议室,公开巡回审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该县近百名教育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及中小学负责人旁听此次庭审。
2021年11月25日,在桐柏县某学校上学的王某进入学校大门时,被学校大门楼房顶坠落的水泥块砸到腿部,致王某左侧腿部受伤并住院治疗。期间,王某共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王某监护人起诉后认为,桐柏县某学校因其建筑物物件坠落致王某受伤,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对王某的损失进行赔偿。王某两次住院,导致其一家人受到较大精神损害,故要求被告方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64757.21元,扣除学校垫付28351.61元,还应赔偿36405.6元。
桐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刘笑寒在阅卷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将调解过程贯穿进审判的全过程。庭审中,原、被告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针对争议焦点阐述了各自意见。在庭审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署调解协议。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