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拖欠十余年劳务款 立案三日即履行

  发布时间:2023-05-12 16:23:58


    2023年5月11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三天,使原告张某顺利拿到拖欠十余年的劳务款6000元,精准高效的审执获当事人好评,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被告庞某建房,由原告张某负责新房窗户安装,经介绍人及双方结算,窗户安装面积为85平方,每平方单价90元,共计7650元。窗户安装完毕后,被告庞某迟迟未支付原告劳务款。在这十余年中,经原告张某多次催要,被告庞某均拒绝支付,无奈原告诉至本院。

    承办法官杨焕接到此案后,即刻向被告庞某送达应诉手续,并预定开庭时间。与被告庞某的沟通中,发现被告不愿支付窗户劳务另有缘由,在建房过程中,为被告建房的人是原告张某介绍,并且部分工程存在瑕疵,因此被告拒不向原告支付劳务款。于是法官向被告庞某耐心释法,建房和劳务款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建房工程存在瑕疵,需要向建房人主张权力,原告张某为被告庞某安装窗户完毕,理应支付劳务款。经过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解释,被告也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双方均同意以6000元来结束这长达十余年未付清的劳务款。5月11日开庭当天,被告庞某将6000元支付给原告,原告当庭写下撤诉申请,此案顺利审结,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张某向法院表示感谢,这一声感谢,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官的鞭策和激励。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今后,新甸铺法庭将继续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从具体案件抓起,倾听群众诉求,实打实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不断满足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纠纷的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