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夏”已至,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为彰显人文关怀,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立足群众需要,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农民当事人生产、诉讼两不误,为维护农业生产稳定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落实司法便民的举措,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农案件,做到及时立案、及时办理。对求助的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提供上门立案和咨询服务,确保农忙时期必须起诉的农民不因农忙而耽误诉讼;对于经济困难和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用。
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和协调开庭时间。对于需要在夏收期间开庭的涉农案件,在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推迟开庭时间,使农民不因诉讼而影响农忙,为节省农民的诉讼时间和方便农民当事人,推行下乡办案,将庭开到农民家中、开到田间地头,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法院或法庭的次数。
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涉农案件的执结率。特别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坑农害农案件、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土地侵权案件,重点强化执行,,尽力使农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强化涉农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农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灵活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构建法院、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调解的调解大格局,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