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 “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

发布时间:2023-05-24 09:43:45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通讯员 王宪 薛怡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愿意配合法院缴纳罚金,请不要再对我采取拘留措施。”5月17日,被执行人潘某主动悔过并当场履行剩余罚金,高新区人民法院顺利异地执结一起刑事罚金案件。

    潘某的影视传媒公司因所播放电影未获得著作权人同意及影视播放授权,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法院判处罚金40万元。潘某在缴纳20万元罚金后,下余20万元一直未主动履行。执行干警发起网络查控,发现潘某在全国有40余家加盟店,判断其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是潘某一直推诿,也拒不到庭说明情况。

    5月16日,在得到潘某第二天要到驻马店市确山县社区矫正中心参加活动的消息后,3名执行干警连夜冒雨出发前往确山县。5月17日上午,执行干警在社区矫正中心见到了潘某。面对执行干警,潘某非常意外,大惊失色,但还是一直推脱,不愿意履行。鉴于潘某拒不报告财产状况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向潘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决定对潘某采取拘留措施。执行干警告知潘某积极履行罚金是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以及拒不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履行下余罚金,立刻周转款项,将20万元汇入执行转款账户。③6

文章出处:2023年5月24日《南阳晚报》W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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