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李展宇)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玉都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被告当场履行财产支付义务,双方和平分手。
原告谭某(女)与被告姜某(男)通过自由恋爱结婚,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在共同生活过程中,经常为各种琐事吵架生气,自2021年12月起,两人分居生活至今。
玉都法庭员额法官唐书振在承办该案件后,在开庭前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阐释了破碎的家庭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影响,要求二人无论夫妻关系是否存续,都要力争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经过唐书振的释法明理,双方终于放下芥蒂达成一致意见,姜某将协商好的财产当场支付给谭某,同时也表示,两人可以轮流照看孩子,尽量不影响孩子和家长的感情。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