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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方满)日前,南召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廉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使用拘传、司法拘留等强制手段,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李某与陈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后按照农村风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因生活琐事双方产生矛盾,自行解除了同居关系。因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及廉某(系陈某之母)未履行,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张淘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态度蛮横,以各种借口逃避执行。近日,承办法官在掌握被执行人行踪后,将陈某拘传到法院再次进行劝解,陈某依旧抗拒执行。在将陈某送往拘留所的路上,陈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母亲将价值12万余元的彩礼及“三金”返还。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