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驻宛新闻媒体通报了全市法院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情况。
南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本次专项活动办公室主任卢光明在会上说,针对最近一个时期我国接连发生的多起伤害、杀害在校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重大恶性事件,南阳中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及上级法院要求,决定自2010年5月15日至8月15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侵犯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和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
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南阳中院成立了“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亲自担任组长。同时,全市法院对涉及“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共排查出此类案件93件,并采取措施加快办案步伐。止6月3日,已审(执)结专项案件23件,切实保护了儿童妇女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卢光明副院长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南阳两级法院将坚持“全面保护、优先保护、特别保护、延伸保护”的“四个保护”原则,开辟绿色诉讼通道,继续抓紧专项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力争在活动结束前全部审、执结完毕。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全市两级法院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两级法院少审庭的刑事法官要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 开展“千名法官进校园活动”中,并通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形式,提高学校师生法律意识,强化青少年自身保护意识。
另外,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合作,争取媒体支持,及时向社会公开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情况和案件审理情况,依法严肃处理侵犯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各类行为,依法维护和保障儿童、妇女合法权益,宣传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