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法院十项措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子

  发布时间:2010-06-04 15:09:37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加强法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主动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采取十项措施在全院开展“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系活动”。

深入贯彻《监督法》,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通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想法和呼声,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司法。

成立领导小组,龚超代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设联络办公室,结对联系活动坚持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单独考评。

结对联系的人员为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从事审判、执行业务的法官。联系对象为所在辖区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重大部署和工作动态,以便代表、委员及时了解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不定期联系和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每位法官全年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少于3次,其中当面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少于1次。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报送院联络办公室,由联络办公室归纳汇总后提交院党组讨论、研究改进意见。

结对法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具体个案,应报联络办公室,由联络办公室采取督查的方式,在查明事实后书面向代表、委员进行答复。

结对法官在审理、执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案件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或现场监督,认真听取和收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就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进行探讨,寻求解决的办法,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认真组织法官学习、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结对联系活动,培养法官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自觉性,提高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建立台帐,详细记录结对联系活动的开展情况。每季度汇总后报送联络办公室,每年年终联络办公室负责对院各部门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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