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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顾东升 程远景)6月29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对一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其家属主动到法院,偿还了债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殷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殷某联系,殷某迟迟不愿还款,并躲藏不见。经过连续几日的排查调查,6月26日清晨,得知殷某在郑州市中牟县的一个玻璃制造厂工作,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决定对殷某采取强制拘传措施。
面对突如其来的干警,殷某一脸惊愕,但态度强硬。执行干警当场向殷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将其强制带回方城县人民法院。
6月29日,进入拘留所的第三天,殷某悔不当初,一改蛮横态度,积极主动联系法院干警,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并道歉,同时通知亲属赶到法院,将全部欠款61730元及罚款5000元上交至法院。鉴于殷某已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殷某的拘留,案件圆满执结。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