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丈夫婚内出轨 离婚时妻子获赔偿

发布时间:2023-07-07 10:14:07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丈夫婚内出轨,妻子要求离婚时能否索赔精神赔偿。日前,记者从唐河县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这样的离婚纠纷案。

    女子王某与杨某于2015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二子,因杨某外出打工期间出轨第三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王某诉至法院请求与杨某离婚并请求赔偿其精神损失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应以感情为基础,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王某举证的证据看出,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内出轨第三者的事实存在,给女方的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杨某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酌定支持王某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不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而且有违道德准则,无过错方离婚的同时精神上承受着感情不忠的负担和压力,其主张损害赔偿于法有据,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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