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为多元解纷按下“快捷键”

  发布时间:2023-07-07 15:22:14


    近年来,桐柏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按照“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探索打造“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模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让诉讼更加普惠便捷多元、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推进了社会矛盾前端化解。今年以来,桐柏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数3261件,调解成功案件数2681件,做出司法确认裁定311份,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目标。

    依靠党委领导,融入社会治理。主动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多次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专题汇报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工作,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县委及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多元化解中心的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强力的组织保障。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规划三层建设面积500多平方米的多元化解中心在三个月内建成完工。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县法院研究制定了《多元调解经费补助暂行办法》,对参与多元化解的的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按照六类标准予以补助,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标准,在人员队伍方面,健全专职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定期组织调解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面貌。

    织密调解网络,汇聚解纷合力。司法确认制度效能的发挥,非诉调解力量是否强大、调解格局是否合理、群众是否有司法确认需求是关键。扩大人民调解主体范围。桐柏法院将各类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级行政机关、特邀调解组织等非诉讼调解组织都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成立附设调解组织。经县委政法委同意,成立了“桐柏县同心桐行矛盾化解中心”,并刻制印章,成立工作专班,作为桐柏法院多元化解中心的办事机构统一实施多元化解和诉调对接工作。这在全省属于首个法院附设的调解组织,目前,该中心有专职调解员4名,兼职调解员30名,律师调解员10名。建成纵横调解网络。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借助社会力量,建成纵横对接的大调解组织网络:纵向积极构筑覆盖县城、乡镇、村组三个层面的人民调解组织;横向大力发展行业性调解组织,主动将人民调解工作拓展到金融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矛盾多发领域,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健全工作对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规范审查,兼顾公正效率。在启动确认时,要求当事人双方同时提出,或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在确认程序上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申辩和陈述,必须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并进行书面审查,以保证案件质量。在审查期限上,体现高效快捷的特点。在法律文书上采用统一格式的确认书在确认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调确质量评查标准形成体系,将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主体是否适格、协议是否违法、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有虚假诉讼的嫌疑作为审查重点,对调解组织认定内容真实、事实清楚、程序规范合法的协议,依法及时确认;对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缺乏事实法律根据的,坚决不予确认。为更好发挥司法确认“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的优势,我们在多元化解过程中,发挥人民法院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提供司法保障功能,及时送达《多元调解告知书》,告知相关情况,克服传统调解模式出现的“调解—反悔—再调解—再反悔”的怪圈,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如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桐柏县某矿业公司经调解员达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协议后向桐柏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桐柏县法院依法决定受理,如不履行调解协议,将执行770余万元的修复费用。

    借助调解平台,实现多元化解。一是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出台《加强诉前调解、诉裁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家事等八类纠纷,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先行引导当事人到多元化解中心调解或者通过审判流程系统先行导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专职、兼职调解员受理后,在两天内通知被告先行诉前调解,并将通知情况及时反馈原告。经调解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当即履行的,记入笔录双方签字确认。不能当即履行的,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对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者15天内经三次通知未果的一键转立案审理。二是充分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为发挥“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模式的“省时、省钱”的优势,在政法委的支持下,我们积极推动上线道交一体化平台,实现从接处警到现场勘查、调取证、责任认定全部网上办理,对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网上申请、在线委托鉴定、在线调解、在线起诉立案,全流程线上办结,为当事人提供交警调解、人民调解、法院诉前调解等多种纠纷解决渠道和方式,统一损害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证据标准,实现类案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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