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要进拘留所 他当即认错并还款

发布时间:2023-07-19 09:30:22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通讯员 郭贝 聂传青)“我知道错了,我马上还钱。”7月16日,在内乡县拘留所门口,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李某这才后悔,当即履行部分还款义务。

    李某欠刘某6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消极规避执行。7月16日下午,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将被执行人李某传唤至法院,但李某态度恶劣,始终称自己没钱。在执行干警长达4小时释法明理后,李某以为干警天黑后要下班,仍然坚持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按相关程序,执行干警带被执行人李某去医院做拘留前的体检准备,等各项手续做完后,被执行人李某还是没有改变态度,此时已经晚上10时,干警将被执行人送往拘留所。到达拘留所大门口时,李某主动向执行干警认错,表示愿意还款。

    经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当场转账给刘某3万元,剩余3万元欠款在一个月内支付完毕。③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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