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01 15:20:48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宛中法〔2023〕34号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和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宛办〔2021〕7号),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深化司法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明晰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为南阳市全面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明确联络机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和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作为统筹协同保护工作的日常联络机构,分别确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日常沟通联络。

    (二)建立会商机制。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参加,共同研究落实相关工作。

    (三)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审判相关信息交流机制,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沟通联系,促进行政、司法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提高执法司法水平。

    (四)指导推进协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协作配合,充分总结推广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经验,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不断畅通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建立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五)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健全完善并充分利用双方已建立的专家咨询库和技术调查人才库,加强资源共享,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中专业技术问题认定途径的科学化、统一化。共同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传播利用,围绕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鼓励支持建设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六)加强人才交流与培训。总结好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已有的相关经验,进一步完善人才交流机制。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工作需要互派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干部交流学习,促进双方业务深度合作。通过共同组织开展培训交流、互派人员参加对方组织的培训、邀请对方业务专家授课、联合开展知识产权领域调解员业务培训等方式,有效提高业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水平。

    (七)加强评估指导。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定期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对保护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监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表扬鼓励。

    (八)加强宣传引导。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找准宣传亮点,扩大宣传途径,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等方式,宣传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综合保护效果,营造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展示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成效。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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