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金融风险隐患排查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4 16:45:28


    为积极应对我市当前经济金融面临的严峻形势,努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全市经济金融安全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现结合南阳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题的工作方案》,本院结合全市法院内集中开展金融案件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等的精神,全面排查金融案件中的风险隐患,及时堵塞风险漏洞,健全完善风险排查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我市地方金融机构规范运作水平,合理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全市金融业稳健运行、科学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排查范围

    排查涉银行的案件是否存在违规放贷、骗取贷款等涉及金融风险的问题;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案件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涉及金融风险隐患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院成立由分管金融审判副院长任组长,金融审判庭庭长为副组长,立案、金融审判部门、审判管理为成员单位的金融风险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法院金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金融风险问题和事项。在民二庭设立指导专班,负责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调度。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上下联动,推动工作。

    责任部门:立案一庭、民二庭、审管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建立诉前金融风险排查制度。各级法院立案部门要严格审查金融案件的立案材料,对系列案、涉及敏感群体等可能含有金融风险的案件在立案前要及时提交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讨论,再决定是否立案以及立案后如何处理。

    责任部门:立案一庭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提高金融案件审判中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各级法院金融审判部门要加大对审判金融案件中风险隐患的排查力度,每个月都应对审理的金融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对拿不准是否涉及风险隐患的金融案件要及时提交相应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解决,对涉及金融风险隐患的案件要及时建立台账。各基层法院金融审判部门需每个月月底向民二庭报送该院本月涉及金融风险隐患案件的台账,民二庭汇总各院排查台账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由民二庭统一将排查台账中涉及的金融风险隐患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移交并提出建议。

    责任部门:民二庭、审管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风险隐患排查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眼防范金融风险,立足河南实际提出的务实之举。各级法院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立案、审判职能作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落实好方案的各项要求,助力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为促进我市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健全长效机制。各基层法院金融审判部门在审理金融案件中发现的金融风险隐患,要及时建立台账,并定期向市中院民二庭进行报送。市中院民二庭要对各基层院报送的排查台账及时提交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讨论,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部门进行预警,必要时可以直接与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沟通解决。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法院驻院纪检监察和督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排查工作中弄虚作假、隐情瞒报的要严肃查处,对工作失误、措施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作风拖沓,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市中级法院将加强督查督办,适时抽查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强化跟踪问效。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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