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涉营商环境案件立案及上诉移转用时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本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审限的规定(试行)及对 该类案件进行清理监管的通知》要求,结合2021年1-7月份全市法院执行合同五类案件通报情况,为进一步优化涉营商环境案件立案及上诉移转用时问题,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畅通涉营商环境案件立案受理绿色通道。
全市法院立案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同志专门负责涉营商环境案件立案工作,确保专柜专人办理对线下立案的当事人,积极引导并辅助其通过移动法院、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等电子方式进行立 案活动对当事人提起的网上立案,要即时进行审核,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即时进行立案并线上推送缴费链接、线下电话通告,对材料不齐的应立即电话通知当事人即时次性补齐,一以确保该类案件当天申请、即时登记立案。
二、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上诉催办制度。
承办此类案件的一审承办人,在集中邮寄一审裁判文书后,要及时跟进核查送达情况,对邮寄送达的或线下送达的当事人,要即时询问其是否提起上诉,对明确要求上诉的,引导其及时收集证据材料并提交上诉状,以便于即时发起上诉缴费、送达上诉状、装订扫描卷宗等工作,有效压缩上诉期间。
三、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上诉即时移转机制。
对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此类案件,全市各基层法院一审承办人在检齐上诉材料后,应即时向本院立案部门移送,立案部门应安排专人接收并当天向中院立案部门移送中院立案部门接收上诉材料后,应即时登记立案并移送相关业务部门。
四、建立督促通报制度。
根据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录入立案和上诉移转情况,中院立案一庭将适时对全市法院办理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办理好的表扬,差的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基层法院绩效考核目标。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