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以情说理 买卖合同按约履行

发布时间:2023-07-25 10:15:49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姜 燕)7月24日,唐河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当场履行货款,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原告关某从事服装批发生意,2020年被告尚某、魏某夫妻两人在原告处进货,货款金额累计45500元,2022年1月被告支付8000元,余款37500元出具欠条一份。之后,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人民调解员受理该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联系,经了解,此案双方当事人一直合作往来较多,但因一方当事人拖欠货款且沟通困难,导致双方矛盾加剧,从而影响到双方继续合作。为尽快解决纠纷,调解员多次与双方联系,一方面以案释法,告知被告拒不支付货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以情说理,建议双方互相理解,进一步减小当事人分歧,最终,在调解员的多番努力下,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

    诉前调解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审判前的调解方式,既能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能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工作效率。该案的顺利调解,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同时也提醒广大个体工商户及时清偿债务,避免造成损失,共同努力营造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②8

文章出处:2023年7月25日《南阳日报》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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