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女儿不养老人,老人告上公堂 法官上门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08-02 10:08:31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陈 通讯员 高尚 程远景)日前,方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

    年近60岁的闫某因病生活不能自理,儿子王某某为养家,常年在外打工挣钱,家中种地、带孩子、伺候老人等事务均由儿媳承担。闫某有两个女儿,但两个女儿因种种原因很少回娘家探望伺候老人,未尽赡养义务。闫某遂将两个女儿诉至法院,要求两个女儿和儿子儿媳轮流赡养或出资赡养。

    方城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王合欣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和村干部,详细了解原、被告家庭的基本情况及老人的生活现状。日前,王合欣到原告家中了解情况,并将闫某的两个女儿通知到娘家,经过反复、细致的调解,老人与两个女儿达成赡养协议,两个女儿与王某某一起轮流赡养母亲,并就日常生活、住院医治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将老人的赡养问题落到了实处。老人和两个女儿、儿子儿媳均对调解表示满意。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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