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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陈 通讯员 常照军)8月4日,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力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当日17时,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13人,拘留5人;执结6案,和解2案,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卧龙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将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2022年12月9日,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任某停放在道路上的车辆,郭某受伤。经交警认定,任某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郭某就医治疗期间,花费大量医疗费用。经多次协商,任某拒不赔偿,郭某将任某诉至卧龙区人民法院。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任某向郭某支付赔偿款51521.59元。判决生效后,任某拒不支付赔偿款,郭某向卧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任某沟通,催促其履行生效判决,但任某仍拒不支付赔偿款。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将任某拘传至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向其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拒不支付赔偿款的严重后果。最终,任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郭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丁某经营25吨、8吨吊车各一辆。张某于2016年至2017年承接某污泥处理厂建设部分项目时,租赁丁某的吊车用以施工,双方约定每天的租金为1100元。至2017年9月,经结算,张某欠丁某46400元租金未予支付。丁某多次催要后,张某支付1万元,余款推拖不还,丁某将张某诉至卧龙区人民法院。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支付丁某租赁费用323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丁某向卧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但其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督促张某履行生效判决,但张某拒不履行。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将张某拘传至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要面临拘留等后果。在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下,张某仍试图敷衍了事,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当被带入羁押室时,张某表示愿意与丁某协商还款,现场履行5000元,并就剩余部分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