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勇 通讯员卢国伟 李国祥)6月6日上午,在南阳市中院公开审理的一起房屋登记行政纠纷案庭审中,来自不同行业的13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了庭审,并公开发表了陪审团评议意见。据悉,这也是我市首例由陪审团参加庭审的案件。
今年3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意见(试行)》,要求全省法院对涉及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因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等引发的群体性案件,其他适宜人民陪审团参加的行政案件,可以组织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
南阳中院首次组织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的这起行政案件是一起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房屋登记纠纷上诉案。为推进司法民主、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审判更加贴近民情、符合民意,南阳中院经过筛选,从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抽取了13名人民陪审团成员,邀请他们参加这起案件的审理。这些陪审团成员有党校法学教授、党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协领导、街道办事处主任等。
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说,通过人民陪审团参加行政案件的审理,提高了行政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能够直接地对行政审判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也提高了人民群众参与行政审判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今后,全市法院将在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中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