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采取五措施提高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0-06-09 15:45:26


今年以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狠抓执法办案这一中心环节,采取五项措施,提高审判质量。

提高法官业务能力。“打铁需要自身硬”,法官的能力素质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审判质量。该院要求法官们不断“充电”,通过自学、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来增强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强调庭前阅卷。要求法官在开庭前做好阅卷笔录,列出案件争议焦点、法庭调查的重点,充分了解案情,掌握审理的主要方向,及时完成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的事项,确保庭审时查清案件事实,从而促进庭审活动高效开展。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该院将案件质量视为法院的生命,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向制度要质量、求效率。实行审判公开制度,切实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群众可以凭借有效证件参加庭审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接受其监督;积极选配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以公开促进公正。

严把“出口管理”。要求审判人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采取互相阅读、修改等方式,仔细推敲谴词造句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切实做到语言流畅,通俗易懂,说理透彻,质量优良。在文书送达前再校核、再把关,确保不出瑕疵性问题。

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定期对卷宗进行评查并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追究。办案人员对其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不受职务或岗位变动影响。该院明确了评价案件质量的基本标准、责任追究方式等,强化办案人员质量意识,对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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