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借了你的钱 还要刷你的卡来还 法官说法:刷信用卡套现借贷隐患很大

发布时间:2023-08-10 08:39:36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陈 通讯员 田杨 杨彦杰)一男子借钱给朋友,朋友没钱还账,竟然刷该男子的信用卡套现还账,再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信用卡款项,结果,这个“好朋友”仅偿还部分款项便不再偿还。日前,经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调解,两人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执结。

    李某与杨某系朋友关系。杨某多次向李某借钱,仅偿还部分利息,本金及剩余利息一直没还。李某因故急需用钱,但杨某没钱还账。经两人协商,用李某的信用卡套现,供李某应急;随后,李某办理信用卡分期还款,杨某按月偿还李某信用卡分期还款本息。

    2020年5月,两人用李某的信用卡套现78000元,产生手续费及分期还款费。杨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份,承诺按期还钱。

    自2020年7月5日起,杨某每月向李某分期偿还1800元,至2021年4月4日,共计偿还18000元。之后,杨某没有再还钱。李某还清该信用卡欠款后,向新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李某所起诉的欠款,系以使用信用卡套取资金的方式为杨某提供资金融通,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基于违法行为书写的借条,属于无效合同,所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据此,新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李某剩余借款本金。

    法官提醒,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通过非正常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套取的违法行为。信用卡作为银行给予特定持卡人透支消费的凭证,仅能向特约商户购物或者消费,不具有作为现金进行民间借贷交易的功能,因此,信用卡套现出借不属于民间借贷,虽然借款人应当向出借人返还因该出借行为取得的财产,但出借人不能因这一违法行为而获取高额利息收益。

    此外,一旦借款方不能及时归还该款项,出借人作为金融平台的用户,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无法按时还款,将要面临征信等一系列问题。同时,对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不仅民法予以否定,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构成高利转贷罪。③3

文章出处:2023年8月10日《南都晨报》C5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