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298公斤玉料 引发一场退货纠纷

发布时间:2023-08-11 09:34:33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王振)王某卖给刘某、高某298公斤碧玉边角料,两天后,刘某、高某想退货,王某不同意。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成功调解这起纠纷,双手握手言和。

    王某与刘某、高某相识多年,生意往来较多。6月29日,刘某、高某以22万元的价格向王某购买298公斤碧玉边角料。按照刘某、高某的要求,王某将该批碧玉边角料送至二人店内,但二人未支付货款。7月1日,刘某、高某以其他合伙人意见不一为由,要求退货。因该批碧玉边角料数量较大且没有唯一性和可识别性,王某拒绝退货。双方争执不下,王某将刘某、高某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刘某、高某支付货款。

    承办法官姜赟了解到,刘某、高某愿意支付货款,但因经营状况不佳,希望缓期支付货款;王某认为,案涉碧玉边角料很容易出售变现,要求刘某、高某立即支付货款。姜赟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高某当庭支付货款12万元,并与王某约定剩余货款于1个月内支付完毕。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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