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王晶雅)近日,西峡县法院家事审判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父母离婚后因探视问题引发的纠纷。
庞女士与杨先生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后因杨先生长期在外务工聚少离多,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和女儿由庞女士抚养,杨先生有探视的权利。离婚后杨先生长期在北京工作,然而每月他回家想要探视孩子时,庞女士总以探视的时间、地点、时长等问题多次与杨先生发生争执,甚至还将杨先生微信、电话拉黑,让其无法联系到孩子。无奈杨先生诉至法院。
西峡法院家事审判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发,结合父母的爱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设身处地分析父爱缺失的不良后果,引导双方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打开心结,实现良性沟通。最终杨先生打消顾虑,放下芥蒂,放弃变更儿子抚养权的请求,与庞女士就两个孩子的探视方式、时间等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