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退租起纠纷 “毒舌”租客把房东气到住院 法院判决:双方都有过错,均须担责

发布时间:2023-08-15 11:04:22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发短信恐吓、打电话言语攻击,气病他人致住院。近日,宛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及时高效维护了公民的健康权。

    案情聚焦 原告系房东,被告系租客,因租客的个人原因提前退租,房东认为租客违约,故而在退租金时扣下2000元作为违约金。租客不满房东此行为,开始用短信和电话对房东家人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一次通话后,房东气急攻心,引发疾病昏倒在地,被送到医院急救并住院4天,住院期间各种开支花费近3000元。房东认为,其住院系受租客辱骂、恐吓等行为所致,遂将该名租客诉至宛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因房屋租赁问题产生争议,本应冷静、理智、平和地解决问题。而被告先是多次给原告发送恐吓短信,又打电话辱骂,后原告住院。被告给原告打电话进行辱骂的行为违法且具有过错,该违法行为诱发原告产生发作性心悸、胸闷而住院治疗。那么,被告的该诱因违法行为与原告产生发作性心悸、胸闷而到医院治疗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被告对原告的伤害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结合原告自身身体机能因素及被告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原告承担70%责任,被告承担30%责任。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相应损失。

    法官释法 人与人发生矛盾,难免发生争吵、辱骂。但是争吵、辱骂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纠纷需要通过理性、文明的方式来化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生活中免不了鸡毛蒜皮的摩擦,但如果我们能够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胸襟与人相处,多说几句“对不起”“没关系”,生活将会少许多烦恼、添更多幸福,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温暖。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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