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你好:
我的丈夫无故被歹徒扎伤,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我为此化费医疗费、丧葬费计8000余元,近日,法院要开庭审理扎伤我丈夫的罪犯,而我作为死者的妻子,在罪犯判刑时能否提出经济赔偿?
小张
小张你好: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还就此作出具体规定:“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你作为死者的妻子,属于近亲属之列,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可以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之前的任何时候,提出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而不管犯罪人是不是被判刑。同时,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赔偿范围:“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